9月11日至12日,第十四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在北京召开。据年会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数据生产总量达41.06泽字节(ZB),在全球占比达26.67%,相当于拍摄1300多万部《哪吒2》这样的高复杂度3D动画电影。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突破10%,全国数据市场交易规模超1600亿元。
数字时代的到来,对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变革提出了新的挑战。积极构建更加适应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时代发展需要的制度,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作用,构筑科技创新和产业竞争新优势,服务经济高质九游娱乐量发展。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是“依法依规获取的、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集合,或由此产生的数据产品”,通过“数据+规则”的方式将真正需要保护的数据对象明确出来,以更好激发创新活力、促进数据交易流转。
自2021年7月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分两批在北京、上海、浙江等17个省市部署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截至2025年6月,全国累计受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5.8万件,颁发登记证书近3万件,登记主体超90%是企业。数据知识产权累计融资增信金额超100亿元,交易许可金额超5.8亿元,证券化金额超2亿元。目前登记证书已覆盖97个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中的83个,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的登记数量位居前三,占比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