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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九游娱乐

元谋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元谋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六)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开展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管理,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指导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

  (十一)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老年人服务和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股(社会救助、区划地名社会组织慈善管理、社会事务儿童福利、养老服务老龄工作)。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不一致,主要原因是部门2个所属单位为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经费收支由元谋县民政局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2人。包括财政拨款九游娱乐NineGame开支经费的人员3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1.持续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强化动态监测,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发挥好民政部门兜底保障职能;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2.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一是精准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继续补齐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短板弱项,规范精准落实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二是推动医养结合工作,以元马镇中心敬老院医养结合试点为抓手,以点带面逐步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拓展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功能,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三是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养老产业,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推进养老产业项目储备和建设,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市场,促进养老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地产等行业的融合发展;四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化水平,加强养老服务社会工作人才建设。

  3.持续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强化统筹协调,集中力量有序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和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持续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大力推进殡葬礼俗改革。

  4.持续提升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工作管理水平。不断规范婚姻登记,深入推进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常态化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落实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制度。完善特困人员、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养育和保障政策,持续提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

  5.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政治引领,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社会组织发展的活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巩固打击整治社会组织领域突出问题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持续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

  6.抓紧抓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认真按照《元谋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和《元谋县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发挥好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牵头作用,对标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落实。

  7.推进民政基础能力建设。一是紧盯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实施,确保圆满实现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目标。二是稳步推进民政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改,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障事业发展安全。

  元谋县民政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无经费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元谋县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9151140.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151140.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54016.80元,增长9.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54016.80元,增长9.53%。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标准提高;二是上级部门加大对我县养老项目的资金投入。

  元谋县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9182127.05元。其中:基本支出6757098.33元,占总支出的7.58%;项目支出82425028.72元,占总支出的92.4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384623.54元,增长9.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8574.52元,增长7.62%;项目支出增加6906049.02元,增长9.14%。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5人,职业年金记实增加,则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标准提高;二是上级部门加大对我县养老项目的资金投入。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57098.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26112.08元,占基本支出的84.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0986.25元,占基本支出的15.26%。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425028.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198945.15元。

  1.民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1636636.51元,主要用于民政事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补助、婚姻登记工本费及婚姻登记服务办公场所房租及改造装修等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目经费296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福利项目经费9236078.48元,主要用于孤儿补助、孤儿助学、高龄津贴补助、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殡葬补助、养老机构建设等支出;

  4.残疾人事业项目经费547772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5.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经费46183783.00元,主要用于农村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6.临时救助项目经费2702773.33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7.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经费12046039.00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8.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91138.40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宣传、培训等经费支出;

  9.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047900.00元,主要用于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老年幸福食堂补助、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及消防安全达标提升项目等支出。

  元谋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043088.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4%。与上年相比增加4877877.99元,增长6.16%,完成年初预算的139.61%。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38005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1%,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6%。主要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殡葬、民政事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补助、婚姻登记工本费及婚姻登记服务办公场所房租及改造装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加大对我县养老项目的资金投入,上级项目专款未纳入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6168.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配套支出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68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完成年初预算的96.5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配套支出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92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57.00元,增长11.2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7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29%,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25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000.00元,增长3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43.00元,下降64.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043.00元,下降64.1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4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44.00元,下降17.8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482.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和压减非刚性支出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1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2244.00元,下降60.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8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244.00元,下降60.2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民政部门工作检查、周边县市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9774.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201.00元,增长279.8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9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74.00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福利彩票销售业务专项经费中列支福利彩票销售业务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9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1799.00元,下降69.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799.00元,下降69.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福利彩票销售业务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民政部门工作检查、周边县市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元谋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0986.25元,比上年减少338122.69元,下降24.7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临聘人员工资列入公用经费,本年度列人员经费,因此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截至2024年末,元谋县民政局资产总额96184199.40元,其中,流动资产210819.54元,固定资产52255440.5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1843768.06元,无形资产1874171.3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47020.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680140.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产生的基本支出,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形成的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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